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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系研究生毕业离校办事流程图(2013版)
 发表时间:2013-05-06 阅读次数:4985
 

说明:
(1)领派遣费需到财务处行政北楼212室、离校循环表交A306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、迁户口到校户政科、其余事项在系党总支A314室办理(联系电话65983402)。
(2)出国学生档案去向:家乡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。
(3)未落实就业单位及出国手续未办理完毕的毕业生,可在毕业当年的6月上旬指定日办理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的手续,过期不再办理。具体办理日请关注“同济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”通知。
(4)转移党组织关系需提供: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》的抬头及拟转入党组织名称(请向拟转入党组织咨询)、补交党费、委托他人办理时要有委托书。
        如果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,可以把组织关系转到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,或者转到就业单位(居住地)的街道党组织、居委会,或者转到行业主管部门(代管单位)党组织、或者转入就业单位(居住地)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党员服务中心。
 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党员,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(户籍地)所在党组织或档案所在人才中心党组织。

  具体可咨询12371上海市党员服务热线
(5)保留党籍需提供:保留党籍申请书和申请材料。申请书中要写明学号、姓名、因何原因出国、申请材料清单,申请材料应为《保留党籍审批表》、护照首页复印件、签证复印件、入学通知书复印件、邀请函复印件等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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